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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有什么区别

作者:法律百科

什么叫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有什么区别?由于交通设备与交通工具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破坏交通设施往往引起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而且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通常是行为人所追求的目的,而破坏交通工具也常引起交通设备被破坏。

在这种情况下,是定破坏交通设施罪,还是定破坏交通工具罪,本文将对此加以分析。

本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飞机,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侵犯的对象不同:

1、破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保证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交通设施,通过破坏这些交通设施来达到引起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2、破坏交通工具罪侵犯的对象则直接指向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本身,通过破坏交通工具本身,来引起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

什么叫破坏交通工具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有什么区别?简单地说,如果行为指向交通设施,直接破坏交通设备,应定破坏交通设施罪。其所引起的交通工具的倾覆、毁坏,应视为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适用本法关于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结果加重条文。专家提示,刑法关于结果加重犯的规定比较复杂,如果您有这方面困惑,还可以问问专业刑辩律师,他们一定会竭诚帮您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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