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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没有交强险上路的如何处罚

作者:法律百科

对没买交强险车辆的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驾驶无保险无年检车,被交警发现后会扣留车辆。未年检的:记3分,罚200元。

没有购置强制险的:责令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8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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