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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作者:法律百科

会引起借款利息纠纷的情形有:

1、以口头约定形式;

2、书面约定借款,但对利息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

3、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对于借款合同,法律原则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借款合同重要组成的利息也要采取书面形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诉,借款人不承认双方约定,出借人的利息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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