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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公司扣工服折旧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作者:法律百科

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保护,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因此,对于离职后公司扣工服折旧费于法无据,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

首先,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其次,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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