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时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产权证;
4.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