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五条,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