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一年合同不是必须做满一年。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单位不依法履行相关手续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申请劳动保障监察,要求单位履行法定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