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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名字写错一个字的怎么办

作者:法律百科

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也可以在原来的借条上说明情况。对方不承认的可以用以下方式处理:

1、如果借条名字是借款人的曾用名、小名,可通过借款人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

2、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出借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

3、若没有见证人,借款人又不承认借贷关系的存在,债权人可申请笔迹鉴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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