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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损害司法鉴定如何鉴定噪声污染

作者:法律百科

噪音扰民测量鉴定方法如下:

(1)必须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唤声排放标准,若没有超过该标准则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公民权利即使受到这样的环境噪声侵害也不受该法保障;

(2)对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若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没有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也不属于“环境噪声污染”。

噪音扰民处罚标准是什么

1、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3、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4、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5、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法律依据】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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