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担保是指债务人以自身的全部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总担保。
特别担保是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或者特定的人一般财产作为担保。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