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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破产的债务人还需要要还债吗

作者:法律百科

债权人破产了,债务人还需要还债。公司破产后,法律主体消灭,但是债务不一定清偿完毕,受益主体尚未拿到足够的报酬,如果仍有债权的,应该用以分配未实现的费用。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等费用后,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股东分配。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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