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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作者:法律百科

一、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五、劳动者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行为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劳动者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九、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仍然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被终止合同。

十、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被终止合同。

十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十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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