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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搜查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界限是什么呢

作者:法律百科

非法搜查罪与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界限是,搜查工作中的错误行为一般是指搜查中的程序性的错误,如没有请见证人到场,或者没有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而非法搜查罪主要是指搜查的非法,如搜查的人员不合法的,无证搜查的,或者是有搜查权的机关和人员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续进行搜查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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