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承租人可以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吗

作者:法律百科

有权拒绝受领。

第一、租赁物严重不符合约定,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

第二、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过承租人或者出租人的催告,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在这种情形下,出卖人实际上构成了根本违约,承租人有权利拒绝受领。

承租人行使买受人的拒绝受领权,拒绝受领租赁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对于出卖人来说,如果存在上述几种情形,出卖人应当取回标的物,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