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债务人已经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