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加班的规定只有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加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