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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减轻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作者:法律百科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

2.正当防卫超过明显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

3.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

4.被胁迫参加犯罪的;

5.犯罪后自当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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