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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扣车多久可以取回

作者:法律百科

一、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二、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极特殊情况下,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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