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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应该如何办理

作者:法律百科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房东可以先向租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房东也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租客支付房租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符合双方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房东也可以向法院主张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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