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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情形有哪些

作者:法律百科

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定金。

2、货物引诱。欺诈方利用买房者急于买房的心理谎称能提供房子,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骗取对方的定金或预付款。

3、盗用、假冒名义。欺诈者可以假冒房主、房主的代理人或房屋中介等,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体与对方签订合同;盗用他人盖好合同专用章的合同纸、合同占用章,冒充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与他人订立购房合同;擅自刻制他人印章,冒充他人,打着别人的招牌与人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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