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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后的债务如何承担

作者:法律百科

1、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2、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3、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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