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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需要缴税

作者:劳动纠纷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不一定需要缴税,因为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如果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金的总数额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第一项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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