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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是多少

作者:法律百科

房屋租赁留置权行使的范围包括:

(一)房屋租赁合同中对出租方享有留置权作出明确约定;

(二)债权人应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

(三)债务人的债务已到履行期;

(四)留置的财产与债权一般应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商事留置除外;

(五)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230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447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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