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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机动车因故不在境内使用的如何注销

作者:法律百科

1、将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事故处理完毕。

2、持《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境证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到1号楼一楼窗口办理。属于校车的,还需提交校车标牌。属于他人代理人,还需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委托书。

3、车管所审核办结后,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九条,属于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

(四)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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