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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部分共有人未签字合同有效吗

作者:法律百科

当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原则,善意的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在产权人登记为夫妻两人的情形下,此时出售方当事人应为两人,而其中的一人未签字同意出售房屋,针对这种情形,个人认为一般应认定为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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