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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企业兼并后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作者:法律百科

1、因企业兼并、合并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屋权利人与兼并、合并后的企业。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企业兼并、合并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5)《房屋转让合同》(原件)。

3、因企业兼并、合并,原房屋权利人企业注销的,还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已注销的证明。

4、享受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企业兼并、合并,申请人还应提交市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市财政局出具的《申请减、缓、免缴房产契税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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