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申请人
1.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
- 6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 含有台湾旅游签注(G签)扫描。
2· 身份证明:
-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户口簿整本扫描(到第一页空白页);
3· 照片
- 2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原档。
4· 紧急联络人:
- 大陆紧急联络人身份证及户口本个人页,最好整本户口簿复印件 (须与出行者为直系亲属关系: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兄弟姐妹)。
5· 申请表格
- 紧急联络人资料表;
6· 入台证财力证明:(三选一)
- 年收入证明,年收入必须在12.5万元人民币以上(公司抬头纸+盖公章);
- 提前一个月开具的5万人民币银行定期存款证明,注明冻结期在旅行回来日期后 ;
- 大陆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核发金卡之证明(卡面需由金卡以上标志、日期、签字)。
随从亲属:
1· 大陆往来台湾通行证:
- 6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 含有台湾旅游签注(G签)扫描。
2· 身份证明:
- 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户口簿整本扫描(到第一页空白页);
3· 照片
- 2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原档。
4· 与主申请的关系证明:
(出生证明、派出所开的人口登记信息表、结婚证、公证书、独生子女证任选其一)如户口本能看出关系可不用提供。
【依据】
《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管理工作规范》,申请签注材料。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