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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到期承租方继续给付租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作者:法律百科

到期未续签,但实际继续付租金租赁的, 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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