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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诉讼中如何追加第三人

作者:法律百科

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

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

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

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4、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

5、法院判定没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不予追加,该裁定法律没有赋予当事人上诉权。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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