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他人居住权的房子,能不能照常抵押,依据《物权法》,保护谁取决于权利成立的时间先后。若先有登记居住权,再抵押房屋,是可行的。但存在这样的问题:如果抵押人还不起银行欠债,此时银行在收回房子时,同样得考虑居住权人的权利,因此银行在面对此类房产时可能会谨慎为之。若先有抵押,再登记居住权,那居住权人的权利则低于抵押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