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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报销比例

作者:法律百科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规定,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5%。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的,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90%提高到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80%,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由55%提高到60%;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同等情况下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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