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的特征为具有物权性、不可分性、从属性。留置权的权能为: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
所有权的特征为: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具有弹力性;所有权具有永久性;所有权具有观念性;所有权具有平等性。
所有权的职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
《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