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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对方人格权的受损害方是否可以既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又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作者:法律百科

可以。

《民法典》规定了加害给付情况下,受损害方可以根据《民法典》第186条规定有权选择请求加害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996条又明确规定了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不影响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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