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款
子女投靠父(母)迁沪落户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其父(母)拥有抚养权满5年,且其随继父(母)在沪共同生活居住满5年的可以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