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入股存在的问题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正当性争议;
2.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的落实障碍;
3.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时有发生;
4.土地入股经营失败后处置困难。
根据《物权法》第128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