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严重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条
国家发展母婴保健事业,提供必要条件和物质帮助,使母亲和婴儿获得医疗保健服务。
国家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业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