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按照21.75计算,因每个月天数不一样,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21.75平均工作日×实际工作日(即排除双休日)进行计算试用期也好试用期满也罢都是按照基本工资/21.75×实际工作日计算,如果1500和2000为基本工资(1500/21.75×15)+(2000/21.75×6)=1586.2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