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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作者:法律百科

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女方应当按照公平平等的原则与男方平分财产。在诉讼离婚时,只有在男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无过错的女方才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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