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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归女方可以改姓名吗?

作者:法律百科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孩子改姓名。

如果对方不同意则不可以给孩子改姓名,擅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姓氏。

法律规定,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给孩子改名字的。未成年人在变更姓名时,必须得到监护人的同意。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即便是夫妻已经离婚,也改变不了双方都是孩子监护人的事实。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离婚后给孩子改姓名,需要到户籍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

1、与孩子生父协商改姓名后,签署的书面同意的证明资料。

2、身份证、户口本、孩子的户籍、离婚证。

3、其它需要的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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