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询价采购不足三家的解决办法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询价采购不足三家的解决办法: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出现此种情况,要么是信息发够不够充分,要么是询价通知书中的条件设置不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采购的范围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确定。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