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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的赔偿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

赔偿金额可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应按以下规定离职:

1、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2、如果是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4、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

(3)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劳动合同无效的;

(6)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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