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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业执照通用吗

作者:说法律

市营业执照通用。营业执照是标识着经营者市场主体资格的唯一的证书,是地方工商局代表国家工商总局发放的证书,我国没有法律规定的区域性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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