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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确认书是什么

作者:说法律

人民法院的电子送达确认书是指经过了受送达人的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后,当事人确定受到诉讼文书的确认。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七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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