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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后,公司又作出违纪解除决定是否还有效

作者:说法律

员工辞职后,公司又作出违纪解除决定一般无效。员工以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以其他理由作出解除决定的,因员工的解除通知已经生效,公司作出的解除决定不具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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