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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如何

作者:合同纠纷解析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

1、租赁物损毁灭失;

2、租赁物具有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承租人不依租赁物性质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的;

4、承租人经催告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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