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分公司能够在同一个城市,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在同一地区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在外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与总公司一般相同。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市场主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