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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报表是否认公允价

作者:说法律

合并报表不是都认公允价。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应以母公司投资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持续计量,需要首先将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进行抵销合并。在将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以后,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将产生暂时性差异,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条

公司义务及权益保护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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