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朝鲜族乡,隶属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地处桦川县西部,东与创业乡相连,南、西、北3面与建国乡毗邻。星火朝鲜族乡行政区域面积为35.52平方千米。
星火朝鲜族乡,隶属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地处桦川县西部,东与创业乡相连,南、西、北3面与建国乡毗邻。星火朝鲜族乡行政区域面积为35.52平方千米。
清属呼兰城镶蓝旗。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划归兰西县西乡一区。民国属四保。东北沦陷后,设新兴村。1949年,属第六区。1956年4月,设星火乡。1958年3月,建国乡并入星火乡;同年9月,乡改公社。1984年5月,改星火朝鲜族乡。2018年末,星火朝鲜族乡户籍人口为4742人。截至2019年10月,星火朝鲜族乡辖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中星村。
2018年,星火朝鲜族乡有工业企业26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2019年,星火朝鲜族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72元。
清属呼兰城镶蓝旗。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划归兰西县西乡一区。
民国属四保。东北沦陷后,设新兴村。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属新阳区。
1949年,属第六区。
1950年7月,更名第十区。
1956年4月,设星火乡。
1958年3月,建国乡并入星火乡;同年9月,乡改公社。
1959年3月,划归佳木斯市。
1963年,建国公社析出。
1964年8月,划归桦川县。
1984年5月,改星火朝鲜族乡。
2011年末,星火朝鲜族乡辖中星、星火、燎原、燎新、星光、红光6个村民委员会;下设2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9年10月,星火朝鲜族乡辖6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中星村。
中星村 | 星火村 | 星光村 |
燎原村 | 红光村 | 燎新村 |
星火朝鲜族乡地处桦川县西部,东与创业乡相连,南、西、北3面与建国乡毗邻。乡人民政府驻中星村,距桦川人民政府驻地18千米。星火朝鲜族乡行政区域面积为35.52平方千米。
星火朝鲜族乡地处平原区,为松花江冲积平原二阶地,地势平坦,坡度缓。
星火朝鲜族乡气候属寒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5℃。
星火朝鲜族乡辖区内河道属松花江水系。有松花江、铃铛麦河两大河流。松花江,流经风情园区的北部约3千米。铃铛麦河,流经风情园区的南部约1千米,此处水流较少,遇见旱季河流经常断流。
星火朝鲜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病虫害、洪涝、冰雹、大风等。2009年7月17日,星火乡星光村铃铛麦河段堤坝三处决口成灾,3000亩水稻和300亩大豆被淹没,120亩鱼塘受损。
星火朝鲜族乡有山产品木耳、人参、蘑菇、蕨菜、鹿茸等18种。中药材有五味子、百合、枸杞子等50多种。
2011年末,星火朝鲜族乡辖区总人口5565人。总人口中,男性2735人,占49%;女性2830人,占51%。人口均为朝鲜族。2011年,人口出生率6.4‰,人口死亡率3.7‰,人口自然增长率2.7‰。
2018年末,星火朝鲜族乡户籍人口为4742人。
2011年,星火朝鲜族乡工业总产值3000万元。
2011年末,星火朝鲜族乡财政总收入2390万元,比上年增长12.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91万元,比上年增长10%。辖区内金融机构年末各类存款余额10万元。
2018年,星火朝鲜族乡有工业企业26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3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4个。
2019年,星火朝鲜族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072元。
2011年末,星火朝鲜族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个;各类图书室6个,藏书3万余册。农闲季节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共青团活动安排在“五四”青年节,学校活动安排在“六一”儿童节,民兵连活动安排在“八一”建军节,老年协会等活动安排在重阳节,形成了村群团组织、民间各群体多层次的文化活动。2011年末,有线电视入户率100%。
2011年末,星火朝鲜族乡有朝鲜族学校1所,小学在校生28人,专任教师30人。
2011年末,星火朝鲜族乡有乡卫生院1个,村医疗站2个。专业卫生员3人。
2011年末,星火朝鲜族乡有学校体育场地1个。6个村均安装了健身器材。
2011年,星火朝鲜族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402人,支出42万元,月人均87元;供养农村五保54人,支出14.8万元;农村医疗救助4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人次,共支出10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500元,比上年增长10%。敬老院1家,床位40张,收养农村五保10人。
2011年,星火朝鲜族乡境内共修水泥路14.77千米,铺垫路12.4千米。
名称来历
抗日战争胜利后,一些朝鲜族移民在此垦田建屯,形成朝鲜族聚居区。1954年创办星火集体农庄,其专名沿用至今。
2020年11月20日,星火朝鲜族乡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
2021年6月,桦川县星火朝鲜族乡党委被评为黑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