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栏目

中山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指南

作者:教育百科书

解除收养登记是由民政局受理办理。

法定期限: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承诺期限: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个日历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中山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指南办事窗口

中山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C8/C11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地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中山市东区博览中心行政服务中心

中山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指南收费标准

根据价费字349号、粤价〔2001〕98号,解除收养登记费100元/宗。

中山解除收养登记办理指南办理依据

1、《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九条、第十条(1999年民政部令第1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热点导航
教育资讯 知道问答 公考资讯 司法考试 建筑知识 工作范文 大学排名 报考专业 学习方法 句子美文 秒知回答 作业解答 精选答案 知途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