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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药监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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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单位: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办事项目:医疗机构制剂室质量管理负责人和药检室负责人变更备案。

    三、办事程序:(一)申请人向省局政务受理部门提交变更备案材料。政务受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副本上注明变更内容;申请材料不全的,一次书面告知申请人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政务受理部门在申请表(一式两份)加注备案意见,一份发给申请人,一份存档。

    四、申请条件: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五、申报材料:(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并附电子文档;(三)变更的药检室负责人及质量管理组织负责人简历、学历证明、职称以及有关人事任免决定;(四)医疗机构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申报单位正式红头文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无效);(五)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初审意见并加盖市州局印章。

    六、办结时限:当日办结。

    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八、收费标准:不收费.九、备注:十、填报单位(盖章):

    2023-12-24 1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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